長江商報消息 包括我省鄂州華容區;整改期間暫停該地區土地征收受理和審批
  據新華社電 為維護被徵地農民合法權益,有效遏制地方政府土地違法行為,國家土地督察機構決定對內蒙古自治區、安徽省、河南省、湖北省、廣東省、寧夏回族自治區存在的嚴重土地違法違規問題限期整改。
  記者昨日從國家土地督察辦公室獲悉,2013年國家土地督察機構在全國範圍內組織實施了維護被徵地農民合法權益專項督察,發現內蒙古自治區烏蘭察布市集寧區、安徽省太和縣、河南省永城市、湖北省鄂州市華容區、廣東省茂名市電白區、寧夏回族自治區賀蘭縣在耕地保護、土地征收等方面存在突出問題,且糾正整改不力。根據國家土地督察制度有關規定,國家土地總督察決定對上述6省區相關縣區市有關嚴重土地違法違規問題實施限期整改。限期整改時間為自《國家土地督察限期整改決定書》發出之日起6個月。
  據悉,根據國家土地總督察的指示,國家土地督察北京局、南京局、濟南局、武漢局、廣州局、西安局已分別將《國家土地督察限期整改決定書》送達上述省(自治區)人民政府。依照國家土地督察制度的有關規定,國家土地總督察對土地違法問題嚴重的地區,可以實施責令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間暫停該地區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的受理和審批。  (原標題:安徽等6省區土地違法問題被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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